一些市民装修或换新房,老旧家具往往不知道如何处置。今后处理这些物品不用愁了。昨天,南京市政府公布了《南京市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暂行办法》,根据办法规定,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辖区内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工作。办法自今年11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根据办法规定,低价值可回收物,指的是具有一定循环利用价值,单纯依靠市场调节难以有效回收处理,需要经过规模化回收,集中处理才能够重新获得循环使用价值的废玻璃类、废木质类、废软包装类、废塑料类等固体废物。市城市管理部门将会同市商务、财政部门,制定《南京市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目录》,每年根据市场情况对下年度的目录进行调整并公布。 这些低价值可回收物由谁来回收处理呢?办法规定得非常明确,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工作的组织推进、指导、监督管理以及支付相关服务费用。区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辖区内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工作。城市管理部门应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企业购买低价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处理服务,并签订购买服务合同。鼓励物业、环卫等企业参与低价值可回收物的回收。 根据办法,城市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以生活垃圾的收运处置成本为依据制定采购指导价,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回收处理服务单价。 为防止“偷斤少两”行为,回收处理企业应当创建完善的电子计量系统,系统数据接入城市管理部门监管平台。相关监管部门可以通过监管平台,依法调取、查询相关数据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回收处理企业违反有关规定,可向市、区城市管理部门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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